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4:1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複驗站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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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複驗站管理員儀表應端莊,態度應和藹,禮節應週到;執行勤務,應
    穿著制服,並攜帶警笛、警棍、無線電對講機及其他應備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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