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7 02:4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員工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10 月 16 日
9
九、禁止攜帶危險物品或違禁物品進入停車場。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