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1:2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報支加班費管制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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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每人每日加班以不超過四小時為限,每月以不超過二十小時為限;教
    導組夜勤人員每日加班則不受四小時限制,但每月仍以不超過二十小
    時為限,主管機關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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