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9:5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交通管制哨勤務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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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嚴禁大門廣場停放車輛,如遇公務車洽公或長官、貴賓蒞所,經確認
    登錄後,應即以有線電話通報本所相關人員,車輛放行前應指引其停
    放車輛於行政大樓前之來賓停車位,大型公務車指引其停放於車輛檢
    查站左側停車場,獲准進入戒護區之車輛指引其車輛檢查站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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