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9 06:2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受理收容人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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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於收容人申訴案件涉及層面廣,為期凡事合法合情,毋枉毋縱,避
    免產生疑慮,應依業務需要成立處理小組,以便集思廣益圓滿解決,
    共同維護團體之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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