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13 12:3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10 月 13 日
第 3 條
申報人提出之申報表不符規定格式者,受理申報機關(構)應不予受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