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23:4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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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機密檔案歸檔時,承辦人員應使用機密檔案專用封套裝封,並於
        封面上註明單位名稱、裝封年月日、收發文字號、案由或案名、
        年度、分類號、頁數、件數、附件數、案件辦理起迄時間、保存
        年限、機密等級及解密條件,封口加蓋印章或職名章後,送檔案
        管理單位辦理歸檔。但案由或案名,得以代碼或代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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