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14 15:44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遠距接見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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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遠距接見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8
八 第二點第一項之收容人配偶或親屬有年老、患有疾病或身心殘障不良 於行者,其辦理遠距接見時,就近辦理遠距接見之機關應派員協助之 。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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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3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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