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6 18:0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貪污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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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偵辦貪污案件,對於政府機關實施搜索前,應先請求該機關提出或
      交付所需證物;如認有搜索必要,應依刑事訴訟法及本部函頒之檢
      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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