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8 21:0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辦理貪污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11 月 23 日
15
十五、檢察官就貪污案件得命移送機關製作案件研析表 (如附件一) ,以
      表列方式,載明被告涉嫌之行為、蒐得之證據 (證人、證據) 、涉
      嫌之罪名或法條,供偵查之參考。

□□□ (機關名稱) 案件研析表:
一  ○○○涉○○罪部分:
    ┌──┬────┬───────────┬────────┐
    │編號│待證事實│證據內容 (證人、證物) │備            註│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二  ○○○涉○○罪部分: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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