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4 13:3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11 月 15 日
第 14 條
委託人、信託監察人或受益人依本法第七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申請解任受託人者,應向本部提出左列文件一式二份:
一、申請書。
二、申請解任理由書。
三、有關新受託人選任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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