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23:3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拘提管收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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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分署長核定未准聲請管收者:
      分署應立即請回或釋放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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