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9 06:5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資訊中心聘用暨約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8 年 0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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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全年事病假超過十天者,年度考核不得評列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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