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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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及卷宗須知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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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及卷宗須知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14 日
6
六、申請人抄寫卷宗資料時,以使用鉛筆或可攜式電腦為限。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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