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13: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修正日期:民國 99 年 06 月 15 日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所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下:
一、稅款、滯納金、滯報費、利息、滯報金、怠報金及短估金。
二、罰鍰及怠金。
三、代履行費用。
四、其他公法上應給付金錢之義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