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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查扣毒品半成品與先驅原料及化學品庫房入庫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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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列情形扣案物品,得依檢察機關扣押贓證物處理規定及本須知辦理
    入庫:
(一)以偵查中案件為原則,應由移送機關取得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同意後
      ,會同該管檢察署贓物庫人員辦理入庫。該管檢察署贓物庫人員應
      提供扣押物品清單予本署毒品庫管理人員備查。
(二)法院審理中案件,經需求檢察署徵得審理法院同意後,得以專案檢
      附扣押物品清單、扣押物品彩色照片、鑑驗報告等相關文件,敘明
      理由向本署提出申請,由本署出具意見後陳報臺高檢署審查,經臺
      高檢署核准後辦理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