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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外部視察小組實施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11 月 08 日
第 18 條
外部視察小組就其視察業務請求機關協助時,機關應給予人力、物力、行
政及其他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