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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9 月 28 日
第 7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會務;另置工作人員若干人,
由本部現職人員派兼之,襄理會務或辦理所任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