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查緝食品藥物犯罪案件執行方案
公發布日:民國 107 年 06 月 29 日
8
八、督導及考核:
(一)由臺灣高等檢察署負責督導,協調本方案之執行。
(二)執行查緝任務具有績效者,由臺灣高等檢察署函請各該機關予以敘
      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