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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檢察機關查緝食品藥物犯罪案件執行方案
公發布日:民國 107 年 0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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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執行成效:
(一)各地檢署應將執行成效提報臺灣高等檢察署。
(二)執行成效含下列項目:
      1.涉案人數、身分、羈押及交保之情形。
      2.實際危害之範圍。
      3.查扣車輛、機具等犯罪工具。
      4.扣押之財產。
      5.查扣之犯罪所得。
      6.其他特殊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