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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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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期間所使用之寢具,於結束後一律收齊送洗,費用
    由各該申請受刑人之保管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