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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暨少年觀護所收容人圖書借閱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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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跨場舍之圖書借閱,每人每次限借二本。各場舍指派專人,於每月一
    日及十五日進行跨場舍之借書與還書,遇例假日則順延。收容人平日
    可向文書服務員登記欲借之其他場舍書籍,惟須待每月一日或十五日
    方可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