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為民服務網路使用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07 日
2
二、申設之網際網路線路與本監內部網路採實體隔離,由接見登記窗口承
    辦人擔任管理專責人員。申請使用時,需持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
    分文件,向為民服務單一窗口或接見登記處辦理登記,並填寫為民服
    務網路使用簿冊後,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