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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哺集乳室使用暨管理維護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4 年 07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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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請勿將嬰幼兒單獨留置於本室內,並禁止於本室內吸菸或另作其他用
    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