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為民服務網路使用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02 日
3
三、使用電腦及網路之接見家屬或來賓,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