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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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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刑人新入監考核期間有違背紀律者,得比照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
    細則第七條第四款之規定暫緩編級,依其情節輕重:
(一)未停止戶外活動者,緩編一個月。
(二)停止戶外活動一至四日者,緩編二個月。
(三)停止戶外活動五至七日者,緩編三個月。
    以上連續違背紀律者累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