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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不動產投標注意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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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標人為自然人者,應提出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
    件正本或影本。投標人為法人者,應提出相當之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