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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詢問室錄音錄影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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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義務人或其他人員於受詢問時要求自行錄音、錄影者,非經行政執行
    官核准,不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