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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受刑人申請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8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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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者應填具與眷屬同住申請表,並檢附同住眷屬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或其他足資證明其身分之文件、最近半年二吋相片二張、切結書等文
    件,依程序陳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