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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受刑人申請與眷屬同住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8 月 03 日
12
十二、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期間內,均應遵守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辦法第
      五條各項規定,如有違反紀律或脫逃及不法行為,應負法律上責任
      ,其同住之眷屬,如有教唆、幫助等事實,亦應負法律上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