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6 月 08 日
13
十三、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結果,應就案情內容敘明具體處理意見及法規
      依據,函復陳情人。上級機關函轉處理之陳情案件,除函復陳情人
      外,並應副知來函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