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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0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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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使用人停放之車輛內禁放易燃物、爆裂物或其他違禁物,如因故意或
    過失,致破壞、毀損停車場內各項停車設施者,應負損壞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