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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志工延聘及考核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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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所每半年安排、舉辦一次志工研習或座談等相關活動,並表揚志工
    服務績優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