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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保管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08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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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亦設保管場專責聯絡人一人(下簡稱保管場
    專責聯絡人),以作為本分署查封大型機具及車輛進、離場之業務聯
    繫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