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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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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受刑人借提執行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強制工作期間之起、迄月,致
    執行徒刑期間不足一個月者,累進處遇不予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