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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財產登記董監事任期及退場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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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管機關審酌數財團法人之設立目的、財務狀況、服務區域、服務項
    目及未來服務發展情形等事項,認為宜合併者,得輔導其分別依法定
    程序修訂捐助章程,合併為一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