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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1 年 0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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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檔案室應具有防火、防潮、防盜等安全防護設施,並採單一出入口門
    禁管制,非因公務需要並經檔管人員許可外,嚴禁他人進入檔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