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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受訓學員社團活動實施須知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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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社團海報須書面社團名稱,經本署人力培育科核章後,依指定之場
      所張貼,活動結束兩天內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