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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辦理收容人名籍資料查詢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12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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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辦理收容人名籍資料查詢業務之管制與安全維護事項:
(一)獄政管理系統資料查詢帳號,經本所統計室配賦各使用科室相關人
      員查詢、調閱資料作業時使用,不得浮濫。
(二)各科室承辦人以查詢本單位業務所需資料為限,不得查詢與業務顯
      不相關之收容人名籍資料。
(三)各科室主管應確實加強督考並督促所屬同仁依部頒資訊安全規定,
      辦理收容人名籍資料安全維護事項,防止資料遭竊取、竄改、毀損
      、滅失或洩漏。
(四)為強化收容人名籍資料之安全,防止濫權查詢,應建立名籍資料處
      理標準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