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受理收容人申訴案件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11 月 18 日
2
二、於收容人申訴遭遇困難時,涉及層面較大,為期凡事合法、合情、毋
    枉毋縱,避免產生疑慮,因應業務需要成立「收容人申訴處理小組」
    (以下簡稱處理小組),以便集思廣益圓滿解決,共同維護團體之和
    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