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受刑人親友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2
二、寄物人應據實填妥申請單、記載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及與受刑人
    之關係,經接見室經辦人核定無訛後,始准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