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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辦理被告性行考核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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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場舍主管應每月月底前,將考評完成之性行考核表,送陳所屬教區
    之科員、作業導師與輔導員轉陳戒護科長覆核,由輔導組彙整提報所
    務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