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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替代役公共行政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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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訓練及幹部在職訓練,由本署辦理;職前講習及在職訓練,由服
    勤單位辦理。
    各項講習或訓練應排定法紀教育課程,並定期對役男實施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