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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8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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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庫房相關設施應定期檢修、保養與維護,維修完畢時應填寫「檔案庫
    房設施維護紀錄單」。庫房之溫度及相關濕度,應依檔案管理局訂定
    之檔案庫房溫濕度標準表所列標準控制,並每工作日填寫「檔案庫房
    溫濕度紀錄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