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圖書館管理及使用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4 月 27 日
10
十、進入本館需注意清潔及衣履整齊,館內禁止攜帶飲料、食、或其他影
    響閱讀之行為,並須將行動電話等電訊設備關閉或改為靜音,以保持
    館內寧靜及整潔,如有違反者得請其離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