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矯正機關使用識別碼及密碼查詢部內網路資料作業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12 月 06 日
5
五、本署及所屬機關應設置「部內網路資料查詢紀錄簿」指派專責查詢人
    員管理,該紀錄簿至少需有查詢人員、查詢時間、查詢對象、查詢原
    因等欄位;專責查詢人員查詢部內網路資料時,應登載「部內網路資
    料查詢紀錄簿」經科室主管或其授權人核准始得查詢,並至少保存五
    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