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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作業業務獎勵原則
公發布日:民國 100 年 0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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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鼓勵法務部矯正署(以下簡稱本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作業業務之
    相關人員有效拓展業務,提高生產力,創造利潤,以增加收容人作業
    所得,並使其養成勤勞習慣及學習作業技能,特訂定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