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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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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機關每年辦理採購後,應將契約及各項藥品之品牌、規格及價格報
    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