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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辯護人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9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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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預約接見經審查核准後,由本所承辦單位以電話回覆申請人接見時間
    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