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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辦理收容人寄(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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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未臚列之飲食物品,如客觀上確有影響戒護安全、妨害監所秩序
    者,得限制寄(送)入。